■记者调查:征婚广告“雾里看花”
记者发现,在天津市的征婚广告中,类似诱人的语句几乎占到总数的90%。调查发现,这种征婚广告用语一般都是婚介公司自动加上的,目的就是吸引那些想找有钱对象的人入会,先收取入会费,要和征婚者见面再交见面费,从而达到“财源滚滚”的目的。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,许多人交了入会费后根本没有“见面”的机会,交见面费后确实见到“对象”的,也会发现对方的实际条件与广告写的根本不符。真正通过婚介公司找到与广告中描述相符的“意中人”,寥寥无几。对此,一位婚介中心的负责人见怪不怪地说,做征婚广告就一定要把征婚者的优点突出,如果用语太过平淡,很难达到广告效果,“如果条件不说得好些,那谁还来你这家婚介所呀?”
■职能部门:天津市尚无限制规定
市妇联婚介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,虽然征婚启事写得诱人,但读者还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破绽———一家婚介公司的征婚启事里有好几位40多岁的男性,都有房有车、事业有成,但寻找伴侣的条件却很普通,只要温柔善良就可以,这就值得怀疑了。如果到了不惑之年,条件又这么好,一般情况下很少到婚介公司来找对象的;如果这种条件的人还有很多,可信度就更差了。该负责人说,在妇联婚介中心里这样的男性太少了,别的婚介所哪会有这么多!
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,对于在征婚广告中言辞夸大、形容失实的现象,天津市目前暂时没有一个直接对该现象进行管理的规定。本市尽管在婚介登记的人众多,但实际通过婚介服务而确定恋爱关系的不足登记人数的10%,这其中一些不法婚介通过欺骗手段谋取利益,是造成婚介服务成功率低的重要原因。有的婚介公司怂恿征婚人刊登广告;更有甚者帮忙代写、进行“包装”,也是虚假征婚广告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工作人员表示,婚姻中介不同于其它的中介,如果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,那么征婚者不仅损失了金钱,更在感情上受到伤害。所以婚姻、中介市场的诚信还应是第一位的。
